福彩和体彩怎么开奖才能让大家更信服
1.公证处的公证行为,谁来证明他是公平公正的?公证处的违法行为,谁来监督?监督是不否有力?
2.公证处收费去公证,他要挣公证费,谁给公证费谁就是上帝。真理说:只有永恒的利益。什么样行为不被利益左右?除非感受到比利益更大的利益。
3.现在的科技创新日新月异。在利益的驱动下,作弊的手段同样日新月异。公证员做足功课了吗?还按照解放初期的那些检查项目来检查现在的设备,科学吗?球的重量,球的磁性,球的直径是否完全一致?
关键是有无磁性,应该现场检测,让观众眼见。
4.为什么开奖时间,不能够与时俱进,迎合彩民的意愿,改为售完,立刻开奖。
这不存在技术问题,开完奖再统计有何不可?如果是公平的,甚至不应该在开奖前做数据统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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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票信则有,不信则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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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的彩票一注2元,中500万,有些人会倍投,但记得有次有人200元倍投100的,仔细想想至少正常人不会这么做,而我们为什么不敢像国外一样一注1美元,如果中的话可以拿走奖池里全部奖金,哪怕有10注中了,那就10等分,这次美国16亿就是一人独中,我觉得这样才合理公平,哪怕我们的有猫腻,也难保有人跟猫腻的一起分享。
但我们不敢,为什么,买的人自己细细体会吧!
晚清的“黄赌毒”达到了怎样的历史高度
关于晚清的“黄赌毒”,正好手里有一大本的资料,简单跟大家聊聊。
(晚清妓女)
首先,谈清末,就避免不了民国初年。虽然是两个不同的历史时期,但社会生活等等都是一脉相承,有着很大的联系的。
首先,妓院自古就有,而且一直是封建社会一个税收大户。不过妓院也是分档次的,比如说古装剧里的“青楼”,那就是高级会所。往青楼里去的,不是达官贵人,就是风流才子。而且去那里最重要的是娱乐,喝喝酒、听听曲、看看跳舞,有时候连人家歌妓的手都不碰一下。
要说低档次的,那就是传说中的“窑子”。这是个民间称呼,指的就是最下等的妓院。开在市井当中,或者直接就在贫民窟,扔几个铜钱或者拿一点米面,就能完成皮肉交易。
到了清末民初,妓院仍然是档次分明,有钱的去好地方,没钱的去路边小地方。
(晚清妓女陪客人打牌)
比如说著名的老北京“八大胡同”,就是在前门外大栅栏一带的,大大小小的妓院所在地。但是八大胡同算是比较高档的了,都是一等二等的,有钱人才能去的地方。
说起晚清,大家第一反应都是那是一个动荡的年代,中国的封建社会从此走向没落,而新兴的社会还没有完全形成,观察社会各态,也可以发现封建社会灭亡的蛛丝马迹,其中,黄赌毒产业兴盛就是其中一个表现。
1、晚清妓院
原本妓院这个行业在古代算得上合法行业,而到了晚清时候,青楼和窑子盛行,八大胡同和秦淮河边每天都有故事发生,并且还有不少船妓和洋妓诞生,很多外国人到了北京后,第一时间都要先去知名的八大胡同——可以说当时整个国家都沉浸在这种“淫乐”之中。
小凤仙就是其中比较著名的一个,虽然她和蔡锷那段至死不渝的爱情被后人传颂,只可惜她助晚清名将蔡锷逃离袁世凯后,自己的后半生却是颠沛流离。
2、赌博之风
盛行清朝上下,各种事情都能成为下注的对象。
举个例子:道光末年,开始产生一种闱姓的赌博方式,主要是针对当年科举榜单上的姓氏为赌。
光绪年间的《申报》就有记录:每届文武乡试、会试、童试时,先用八十姓发卖,下注的人圈出其中二十姓,然后再看看二十姓中最终有多少考上的确定输赢。
我是萨沙,我来回答。
这要分别来看。
首先看看黄。
满清的妓女是合法的,连同治皇帝都去逛窑子,何谈别人。
当时全国色情行业的发达,可以说从古至今是比不了的。
北京的妓院总数,朝廷限定为373家,实际上远远不止,到处都是土窑子和暗娼。
1905年,无聊者算过满清各城市的妓女密度,北京大约208人有一妓,汉口150人有一妓,上海147人有一妓,广州837人有一妓,哈尔滨82人有一妓。
当时嫖妓并不是什么丑事,甚至成为社交活动。
资料中写道:广东出版的《天趣报》,从1907年开始进行妓女选秀活动,其发布的“花榜”,对广东性产业的价格走向有着巨大的影响,甚至还刊发高级性工作者的照片,进行全方位的营销。性产业的开放,导致了淫靡文化大行其道,甚至有官员在生日宴会上邀请艺人大跳裸体舞。
清末妓院是合法的,经过必要的许可程序和身体检查以及按规定缴纳税费后,妓女和妓院可以正常营业。
清末北京妓院有300多家。你问为何是这个数字??因为这是朝廷的决定,北京的妓院被官方限制不超过373家。
这373家按一等78家、二等100 家、三等172 家。晚清北京合法存在的妓女人数在3000人左右。
著名的八大胡同,主要集中的就是一等,二等,以及三等妓院。
另外还存在着众多不交税的“私娼”和“地下妓院”这类对非注册的妓女人数无法计算,据推测为7000 人左右。
所以合计计算,当时北京的妓女人数在1万人左右。 1912 年户口统计,北京内外城人口 72.5万人,当时外地人口不多,所以这个数字还是很惊人的。
在古代各项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时候(其实即使是法制健全的现代其实也差不多),社会一动荡,国家机器渐渐失效,无法维持社会正常运转,那社会就会逐渐跑偏,各类下九流就会渐渐跑出来......
晚清民国的时候这些“下三滥”有多猖獗呢?黄和赌就不说了,毕竟它们危害相对于毒品还是要小一些,而且很多答主都已经说的很清楚了,我在这里就重点说说毒品。
晚清的毒品有多猖獗呢?给大家讲个词吧:“黄、白、黑、绿”,知道什么意思吗?
这是因为旧中国金融体系混乱,政府的货币没有信用,所以民间就自觉使用其它物品来交易,这就是当时最流行的四种硬通货用颜色合称的一个词。
黄是黄金,白是银洋,绿是美元,黑知道是什么吗?就是鸦片!
当然,这个说法更多是在民国时期,但民国和晚清也没差多少年吧,这社会风气的根子还是从晚清继承下来的。
把毒品当成货币使用,当年的中国就是有这种荒唐事,当年大烟流通范围之广可见一般;而一个把毒品当做“一般等价物”的社会,还能创造出什么真正的价值吗?
19世纪中期以后,为了缓解白银外流的情况(赔洋人的赔款赔不起呀),清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开始鼓励罂粟种植(毕竟是“经济作物”,至于经济健不健康那就管不了这么多了)。
外国人来倾销鸦片是吧,来,咱们自力更生,“国货”当自强!
这造成的后果是晚清中国吸食鸦片的人数超过4000万!到了1932年,根据保守估计(因为国民政府的控制力极为孱弱,所以无法做到比较精确的痛击,只能估计个大概,而且估计的数字偏少),这个数字是8000万,这个“吸毒人员”记录估计是前无古人,后无来者,足以让今天的什么美国,墨西哥咋舌了!